• 地下钱庄三大操作模式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4:59: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lr)
  •   由于民营企业的急速发展和巨大资金需求,沿海地区的地下钱庄提供的借贷类型和运作方式已经是花样繁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李副教授撰写了国内首部《中国地下金融调查报告》,将地下钱庄的操作模式主要分为三种:

      一是短期借贷。“比如东莞或深圳的大多数加工企业,除了有订单需求者可以通过银行进行短期融资外,其他的有相当一部分需要通过地下钱庄融资。一般借贷期限在6个月以内。短期利息比较高,一般月息在5分左右,高的可以达到8分。运作方式也相当简单,有的甚至不需要抵押,其内部形成了一种假于民间关系的信用体系。

      二是中长期借贷。借款期限半年到一年,月息一般在5分以内,3、4分的比较多。李教授称,这一形态的借款程序相对复杂些,但仍比银行简单很多。一般先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与对方谈好担保条件,对方如果认为风险在可掌控范围内,才会顺利签约,对方先行扣除利息,本金到期偿还。

      三是类似创业投资。如果地下钱庄认为企业的前景不错,就直接以资金入股,但不会参与企业具体经营,大多派员参与财务管理而已。双方一般约定,地下钱庄在多长时期内退出以及退出的所得利益,届时企业按价回购地下钱庄所持股权。

      应该看到,在某种程度上沿海地区中小企业过去30年来的蓬勃发展,地下钱庄有一定的“贡献”。温州地下钱庄之所以不断涌现并拥有广泛市场,主要原因就在于当地发达的民营经济和雄厚的民间资本。据估算,目前地下资本占据当地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40%。由于中国的合法信贷市场被银行垄断,且贷款限额导致急等钱用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除了从担保公司抵押获得资金外,更多的民间借贷只好通过地下钱庄实现。但地下钱庄毕竟是非法组织,其讨债行为还时常涉及暴力,各地政府因此一直进退两难,查办也不是,不查办也不是。地下钱庄业务的“繁荣”,既折射出民间金融市场的畸形现状,也反映出在实体经济突飞猛进中,中国金融业的严重滞后以及原有金融体制的尴尬。

      由于地下钱庄操作方式的多样化,一定程度上促成非法金融活动的紧密关系。加以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疏导和管理,从而导致非法行为很容易在地下钱庄得以实现,其中最被人诟病的是不法转移现金和漂洗黑钱。对于漂洗黑钱,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明指出,“热钱通过地下钱庄进入中国。一般机构将美元打入地下钱庄的境外账户,地下钱庄再将等值人民币扣除费用,打入境外投资者的中国境内账户。”而全国各地的非法获益、灰色收入、私自炒港股、热钱等资金,也常常通过地下钱庄进出。央行2005年发布的首部《反洗钱报告》表明,中国的洗钱活动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不算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到国外去的黑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不容置疑,反洗钱具有无可动摇的正当性。但对于正常的资金和外汇需求,完全采取“堵”的方式,非仅收效甚微,反而还保护了金融业的垄断,不利于集纳社会游资以及合理的竞争。在扩大内需的大形势下,也有悖于市场的需求。是取缔还是视其为国有金融体系的一个补充,从学界到民间的争论至今不休。 

      支持合法化的人认为,《放贷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打破银行信贷垄断,使一批符合条件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也公开表示,“浙江部分地市将地下钱庄翻明,转正等,是有益的做法,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但要加强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认为,一方面“对透过地下钱庄进行赌博、走私、逃骗税、洗钱等非法活动现象,要坚决打击”,但同时“对地下钱庄的活动空间要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疏堵并举。”如今,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活动的同时,也呼吁应尽快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引导地下钱庄实现合法化。

      总之,地下钱庄之所以能长期存在,最大的因素是市场需求,尤其它能提供正规银行无法比拟的快捷及方便服务。目前,适合大城市的银行体制未必适合农村地区,在大力发展那农村经济的今天,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就是通过明确民间自由放贷的权力来堵住地下钱庄的非法资金渠道,从而使民间资本更好地为广大中小企业和农民服务。